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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海淀区三好学生”的评选办法

作者:德育处主任曹彩英 来源:未知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4-01-13
      1.本学年度被评选为校级“三好学生”的本市学生和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均有资格参加“海淀区三好学生”的评选。
  2.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。在班主任的组织下,学生对候选人投票,当场公布投票结果,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管理部门。
        3.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。
        4.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区级“三好学生”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,校务会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,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,最终确定推荐人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