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关村外国语学校 中关村外国语学校

导航
您现在的位置:主页 > 中学部 > 德育工作 > > 正文内容

践行核心价值观,做合格中学生

作者:初一5班主任李继超 来源:未知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4-12-30

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人的精神脊梁,为实现复兴之路提供精神动力。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用24个字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即:

将国家建设成“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”的强国;

将社会建设成“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”的美好社会;

让老百姓成为“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的高素质的人民。

这24个字描绘出中国梦、复兴梦、强国梦的未来。

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,我们青少年对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、促进自身的身心健康发展,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。

近年来,由于青少年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,身心发展不平衡、个性倾向不正确,致使犯罪现象日渐突出,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危害,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。

在此,我们呼吁同学们:

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社会公共规范;树立自尊、自立、自强的意识;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;加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。认清违法的后果,坚决抵制不良诱惑,与不良行为作斗争,走正确的人生道路。

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做守法的合格中学生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