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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学部制定《教学评价》标准

作者:admin 来源:中学部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2-03-12
    3月1日下午中学部召开全体教师大会,认真学习了中学部制定的教师《教学评价》标准。评价分为四部分:第一部分是教学常规要求评价(包括作业、听课、备课、课外辅导等);第二部分为课堂教学评价,共有十条标准;第三部分为教学成绩评价,其中包括对中考、会考、高考具体应达到的指标及其他年级应达到的标准;第四部分是学生对教师的评教。每一部分都规定了具体分数,评价满分为100分。学校准备在本学期试行,对每一位教师的教学都要给予公平的评价,以促进教师的教学及管理工作。